一個十五歲就單槍匹馬出國的小留學生,從上學時只會對人傻笑,到買東西不知道那商品怎麼叫,最後擠上柏克萊名校,這一路走來,我深信的人生哲理就是“人定勝天”。我就是自己的主宰,,眼睛更是長在頭頂上。還記得剛上大學時,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口頭禪就是;“妳懂甚麼啊?”為人處世根本是目中無人。
根據我親愛未婚妻的講法,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讓人感覺我連走路都有風。
後來大二時,我在室友的熱情邀約下,進入了校園團契。當時的理由很簡單:1. 每個星期三晚上聚會完有免費晚餐 2. 團契裡有關心學弟的漂亮學姊
3. 買我室友的人情。每週我都是抱著交朋友的心態去聚會,而且多半都是在質疑基督教的可性度。不過就因 神這巧妙的安排,福音的種子那時已悄悄種下。
畢業後,我抱著滿腔的熱血,汲汲營營的追逐著金錢,一頭栽進了這物質社會裡的陷阱。不只如此,我個人價值觀的扭曲更直接影響到我與人的相處。有句諺語說的好:兩個錢幣就丁點兒大,但確足夠完全遮蔽一個人的視線。我的動力就是在最短的時間賺最多的錢。我衡量自己存在的價值就是我多有能力,我對生命的定義就是如何在這有限的年日裡讓自己飛黃騰達。這樣聽起來,我當時的人生真是糟透了。不過說也奇怪,這其間,我那大學室友還是不斷的在我身旁,並且繼續的讓我買他的人情,一起跟他上教會,去團契。
2008年初,我的生活中發生了幾樣重大事件:1. 我與我現在的未婚妻暫時分手了 2. 我在公司被購買的前一個月失去了工作 3.我與我父母的關係因之前對於念研究所這事理念上的不合而降到冰點。這ㄧ連串的打擊,讓我從新的鑒察自己的生命。我開使積極的思考到底人活著的目的為何。剛好當時寇牧師所講的道點醒了我,其中有一篇道更讓我這大男兒在座位上掉眼淚。我終於找到了我人生的目的:為主而活,討神喜悅。於是我決定受洗成為基督徒。
信主後,剛開始會比較積極的去改變自己,也會在靈命成長上要求。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以及生活的忙碌,慢慢的那老我又一點一點的浮現。所以其實要我說信主後生命的改變還真不容易,但是就在最近一陣子,我因為工作繁忙而忽略了我的未婚妻以及我們婚禮的準備工作,結果我們因為選結婚蛋糕的事而大吵一架。看到自己傷害最心愛的人心如刀割卻無法挽回造成的傷害,這時我的未婚妻靠著主給她的力量原諒了我,並且提醒我應該再次的把生命的主權交給主。這當頭棒喝讓我了解能夠成為一個基督徒真好,因為我們凡是都可以倚靠主。只要我們走在主的道路裡,每一天都可以活的很喜樂很有力量,就算有時走偏了,天父也不會遺棄我們。總之那種由天父而來的平安,是我在成為基督徒後最大的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