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中國,雖然經濟有所開放,思想還是相當禁錮。這個立體聲的耳機可以收到很多禁止的短波和中波電台廣播,是一個有錢也買不到的寶貝。從這些小冊子裡我看到香港福音電台的介紹,聯想起爸爸信中常提到他在美國時周圍的基督徒朋友們多麼友善, 覺得可以再深入了解一下。於是我通過耳機式收音機收到“益友電台”和“良友電台”。從此,我就喜歡上了“荒漠甘泉”,“每日經文”和歌曲節目。就算時常受電波干擾,效果不好,我也不在乎。一段時間後,我覺得自己終於找到了一個行為準則,那就是“愛” 。
這個“愛”說來容易做來難。在以後的幾年裡,我常常發現自己不是刻意做就是情不由衷,很累。
後來,在大學的時候,父親的一位朋友,瑞典人到我就讀的學校任教。她私下用查經的方式輔導英文。從此我開始接觸聖經。我把聖經當成一本高級的行為準則,可以幫助我為人處事。但不認同耶穌是童女所生,為人的罪死和死後復活。我認為只要努力,我一定能做到我要做的。
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件小事,讓我猛然認識到我是多麼的有限。也許大家要問是一件什麼事。鑑於個人隱私,我不細說,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意識到我需要的不只是一個行為準則,而是一個高於我自已的東西,一個新的生命。在老我裡面,我是沒有能力做到的。我需要神的幫助。我需要的不是一本書的智慧,而是從神來的智慧。於是我作了決志禱告,
頓時感覺聖靈充滿。從此,生活並非一帆風順,但有力也有平安。因主與我同在。大學畢業後,我來到美國。 22歲那年,在麻省一個華人教會受洗。
我感謝神用祂的方式找到我,拯救我。在主裡,我不僅找到了人生準則,更得到了一個活潑有力的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