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5日

王一尹弟兄

聖經告訴我們 神的大能大力藉著所造之物向世人顯明, 神的愛也藏在人的心中,但人卻不明白,因為人照著自己的方式去找 神的愛。受洗得救是一瞬間的決定,但生命的更新與成長卻是一生要學習的功課。


17歲時受洗,因為家庭的關係,我對受洗成為一個基督徒,並沒有什麼困難,也因如此受洗後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同,正如聖經所說:「種子落在淺土中,很快的發芽,但沒有長大就結束了。」去教會逐漸變成一種間歇性的活動,後來也就不去了。


隨著年齡的成長,我的生活過程和多數人一樣,畢業、當兵、出國、做事,我的一切想法、作法,都是依循社會的標準。在職場中,我學習如何要有好的表現,在別人的眼中,如何得到〝好的評價〞。但我自己知道,內心的我卻不是這樣,但看看週遭的人,想想〝這不就是人生〞,也就接受了。〝基督徒〞對我而言,已經不見任何意義。雖然我離開了 神,但 神的愛卻一直沒有離開我。祂用很特別的方式,又把我帶回了 神的家中。 神賜給了我一份寶貴的產業-給了我一個很可愛又很特別的女兒,在她身上 神讓我學習了〝除祢以外,在地上我沒有可依靠的〞。


在完全超出個人規劃下, 神帶領我們一家在2000年來到美國,又領我們重新回到教會,在教會和團契中,開始重新認識主,也進一步的思想 神與我的關係和對我生命的意義。為了要親近 神,我也學了一些〝屬靈的話語〞,為了要討 神的喜悅,我也陸續參加了一些事奉。但是我的內心是害怕的、是不確定的,我怕全能的 神有一天不高興會拿掉祂給我的恩典,甚至我擔心 神是不是會帶領我的一生。所以從週一至週五,我為屬世的老闆幹活,週五晚上7點以後,我要為屬天的老闆幹活。一直到2003年,我參加了陳由豪牧師的特會,他特別提到很多基督徒都生活在害怕和挫折中,因為他們是用奴僕的心來討好天上的主人,他體醒我們,我們是 神的兒女, 神愛我們,照著我們的本相接納我們,祂知道我們的不能和軟弱。做兒女的,要討父母的喜悅,是不需要特別做什麼。只要真心愛 神,願意把自己誠誠實實交給祂,祂就會與我們同在。


回想至此, 神藉著我生活中許多事情的改變和發生,一再向我顯明祂的愛。是的,當我敞開自己,謙卑、順服的來到 神的面前,我才明白聖經上說:「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雖然受洗得救只是一瞬間的決定,但我確信,藉著 神的愛來更新我的生命,是我一生都要學習和經歷的功課。